二手房过户卖方需要带什么资料 -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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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二手房交易卖方需提供的材料:
1.产权人身份证,如果是非北京户籍人士还应该提供暂住证
2.户口本
3.房屋权证
4.原购房的复印件以及原购房合同
5.房屋的共有产权人的声明
6.结婚证的复印件
7.产权人的印章
8.土地使用权证
9.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出售转让时还应提供相关的审批和申请手续资料
10.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二手房交易卖方需提供的材料:
1.产权人身份证,如果是非北京户籍人士还应该提供暂住证
2.户口本
3.房屋权证
4.原购房的复印件以及原购房合同
5.房屋的共有产权人的声明
6.结婚证的复印件
7.产权人的印章
8.土地使用权证
9.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出售转让时还应提供相关的审批和申请手续资料
10.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