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确定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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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制定股利政策时应遵循的主要原则 (一)最大限度地保证股东财富最大化。制定股利政策必须与公司的财务目标相一致,即最大限度地保证股东财富最大化。满足财务目标的要求,这是制定股利政策的前提条件和根本出发点,无论采取何种政策、方案,决策都要预见它对股东的影响。在公司资本结构合理,经营规模适当,尚未有更好投资机会时,则可派发现金股利。如果未来现金流入稳定,可采取较高的股利政策;如果未来现金流入不稳定,则宁可采取较低的股利政策。 (二)保持股利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一般来说,股利政策的重大调整会在两个方面给股东带来影响:一方面,股利政策的波动或不稳定,会给投资者带来公司经营不稳定的印象,从而导致股票价格的下跌;另一方面,股利收入是一部分股东的生产和消费资金来源,股利的突然减少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因此,他们一般不愿意持有这种股票,最终导致价格下跌。所以,公司应该尽量避免削减股利,只有在确信未来能够维持新的股利水平时才宜提高股利。 (三)有利于股价的合理定位。公司股票在市场上价格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股价过高会影响股票的流动性,并留下股价急剧下跌的隐患;股价过低,必将影响公司声誉,不利于今后增资扩股或负债融资,还有可能引发被收购和兼并的活动;股价时高时低,波动频繁剧烈,将动摇投资者信心。而股利政策对股票价格有着直接的影响,维持股票价格的合理定位就必然成为制定股利政策的一个重要原则。 (四)既要考虑股东的眼前利益,又要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股利政策的制定实际上是企业利润中股利和留存收益的分割比例问题。股利政策的基本任务之一是通过股利分配,平衡企业和股东面临的当前利益与未来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分配与增长的矛盾,有效地增强公司的发展后劲,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制定股利政策时应遵循的主要原则 (一)最大限度地保证股东财富最大化。制定股利政策必须与公司的财务目标相一致,即最大限度地保证股东财富最大化。满足财务目标的要求,这是制定股利政策的前提条件和根本出发点,无论采取何种政策、方案,决策都要预见它对股东的影响。在公司资本结构合理,经营规模适当,尚未有更好投资机会时,则可派发现金股利。如果未来现金流入稳定,可采取较高的股利政策;如果未来现金流入不稳定,则宁可采取较低的股利政策。 (二)保持股利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一般来说,股利政策的重大调整会在两个方面给股东带来影响:一方面,股利政策的波动或不稳定,会给投资者带来公司经营不稳定的印象,从而导致股票价格的下跌;另一方面,股利收入是一部分股东的生产和消费资金来源,股利的突然减少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因此,他们一般不愿意持有这种股票,最终导致价格下跌。所以,公司应该尽量避免削减股利,只有在确信未来能够维持新的股利水平时才宜提高股利。 (三)有利于股价的合理定位。公司股票在市场上价格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股价过高会影响股票的流动性,并留下股价急剧下跌的隐患;股价过低,必将影响公司声誉,不利于今后增资扩股或负债融资,还有可能引发被收购和兼并的活动;股价时高时低,波动频繁剧烈,将动摇投资者信心。而股利政策对股票价格有着直接的影响,维持股票价格的合理定位就必然成为制定股利政策的一个重要原则。 (四)既要考虑股东的眼前利益,又要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股利政策的制定实际上是企业利润中股利和留存收益的分割比例问题。股利政策的基本任务之一是通过股利分配,平衡企业和股东面临的当前利益与未来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分配与增长的矛盾,有效地增强公司的发展后劲,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