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不给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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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不把合同给员工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为由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和补缴社保。用人单位不将劳动合同交付劳动者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1、约定权利义务
劳动合同履行双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约定劳动报酬、工作条件等条款,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形式等,有助于双方更好地达成一致,并明确各自责任。
2、权利的保障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劳动者则有义务按照约定履行工作任务,双方都有权进行相应的维权行为。
3、双方依据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约定了用工期限,到期后自然终止。双方如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据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来履行解除程序,以避免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