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伯家今年5月份的水费按新标准比原来多缴纳19.5元,他的用水量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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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07
王大伯家今年5月份的水费按新标准比原来多缴纳19.5元,他的用水量是多少?
您好,百度咨询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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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主要看合同约定。一般来说,主要是养护用水量比较难确定,所以养护用水是由小区承担的方式比较多。但是也有小区,如果小区与绿化公司能商定用水量的话,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有绿化单位承担实际用水量的水费,小区则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支付给绿化公司。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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