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全责保险公司怎么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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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通过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付。您需要先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根据保险公司派出的查勘员进行查勘之后的定损金额,去4S店修理,然后理赔。
具体流程是:
1、有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后,你向你方保险公司报案,告之你方车损及对方车损大概的情况;
2、当对方车辆到4S店维修前,通知你方保险公司派员定损,同时也对你的车子进行定损;你方、对方车辆定损后,按定损项目及金额进行维修;
3、对方维修好后,按保险公司定损的金额开具维修发票,连同对方车辆交强险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事故时驾驶员的驾驶证复印件提供给你,你最好到保险公司验证了对方提供的材料可以正常索赔,那么,你就可以直接付款给对方。
4、持对方车辆索赔材料及你自己车辆的索赔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一、交通保险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身故保险金和残疾保险金之和不超过各对应项的保险金额。
(一)交通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二)款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二)交通意外残疾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总额不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给付比例最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给付表》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给付表》所对应的残疾保险金。
二、交通保险投保事项
长期出行的商旅人士:
乘坐交通工具的几率比较频繁,每次买一份意外险既麻烦又不划算,完全可以考虑买一份一年期的含有交通工具保障的意外保险。
市面上可以买到的交通意外险,同质性比较高,可供选择的产品比较多。可以根据自己常乘坐的各种交通工具的类型来挑选合适的产品。
比如经常乘坐飞机的人士,航空意外伤害的保额可以高些,如果其他人身保障非常齐全,可以只选择含有高额保障的单纯航空意外险产品;
如果出差要乘坐多种交通工具,可以选择带有飞机、火车、轮船、汽车意外伤害保障的产品;
如果本身没有其他的意外伤害方面的保障,可以选择保障全面的意外险,既含有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障,又含有其他意外伤害保障及意外医疗保障,保费不贵,都在百元左右,保障又全面,真是一举多得的好事情。
短期偶尔出行的人士:
不经常出差的人士,偶尔出差个把星期,为了给自己个安全的保障,给家人一份安心,可以选择短期的含有交通工具保障的意外险,保障涵盖出行期间即可,一般保障7-15天的这种短期的交通意外险,保额都会相对较高,保费也比较便宜,一般在20-50元左右。
具体流程是:
1、有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后,你向你方保险公司报案,告之你方车损及对方车损大概的情况;
2、当对方车辆到4S店维修前,通知你方保险公司派员定损,同时也对你的车子进行定损;你方、对方车辆定损后,按定损项目及金额进行维修;
3、对方维修好后,按保险公司定损的金额开具维修发票,连同对方车辆交强险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事故时驾驶员的驾驶证复印件提供给你,你最好到保险公司验证了对方提供的材料可以正常索赔,那么,你就可以直接付款给对方。
4、持对方车辆索赔材料及你自己车辆的索赔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一、交通保险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身故保险金和残疾保险金之和不超过各对应项的保险金额。
(一)交通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二)款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二)交通意外残疾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总额不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给付比例最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给付表》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给付表》所对应的残疾保险金。
二、交通保险投保事项
长期出行的商旅人士:
乘坐交通工具的几率比较频繁,每次买一份意外险既麻烦又不划算,完全可以考虑买一份一年期的含有交通工具保障的意外保险。
市面上可以买到的交通意外险,同质性比较高,可供选择的产品比较多。可以根据自己常乘坐的各种交通工具的类型来挑选合适的产品。
比如经常乘坐飞机的人士,航空意外伤害的保额可以高些,如果其他人身保障非常齐全,可以只选择含有高额保障的单纯航空意外险产品;
如果出差要乘坐多种交通工具,可以选择带有飞机、火车、轮船、汽车意外伤害保障的产品;
如果本身没有其他的意外伤害方面的保障,可以选择保障全面的意外险,既含有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障,又含有其他意外伤害保障及意外医疗保障,保费不贵,都在百元左右,保障又全面,真是一举多得的好事情。
短期偶尔出行的人士:
不经常出差的人士,偶尔出差个把星期,为了给自己个安全的保障,给家人一份安心,可以选择短期的含有交通工具保障的意外险,保障涵盖出行期间即可,一般保障7-15天的这种短期的交通意外险,保额都会相对较高,保费也比较便宜,一般在20-5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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