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起诉离婚了应怎么办
展开全部
“老公要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女方在收到法院传票后只能选择应诉,若不想和老公离婚,则在没有法定离婚情节的前提下,向法院主张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并出示证据。若同意离婚的,则需要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做好准备,以及是否满足申请经济补偿金、经济帮助金和损害赔偿金。”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技巧包括什么
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技巧有:
1、准备好起诉书和证据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财产证明等。
2、充分准备好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和理由,这是判决离婚的重要因素。
3、准备能证明自己负担家庭义务较多的证据,以便请求经济补偿。
针对第一次诉讼仍应该注意做好以下工作:制定较为长远的诉讼策略。所谓长远是指在诉讼策略中一定要考虑为未来二次诉讼做好铺垫。
第一次诉讼中的离婚态度要坚决。宁可让法院驳回自己的诉讼请求,也不要接受法官或者对方的和好建议,而选择撤诉。否则在第二次离婚诉讼中,法官会对原告是否真的想要离婚及夫妻感情是否真正破裂而产生怀疑。
虽然第一次诉讼会被驳回,但要注意在本次诉讼中收集未来第二次诉讼所需的证据。比如可以证明离婚财产真实情况的证据。再比如双方分居的确切日期证据等。有了这些证据后,被告在未来二次诉讼中将很难再改口。
第一次起诉离婚不一定会判离婚的,在审判活动开始时会先进行调解,实践中很多因调解就没选择离婚了。所以,起诉离婚不一定会判离婚,一方不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五)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二、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如何处理
1、起诉离婚。
女方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法院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需要注意的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受理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的。
如果是男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女方要起诉离婚并且要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庭暴力的证据、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据等等,通过证据说明两人感情已无和好可能,法院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才会判决。
2、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三、一个女人怎样打离婚官司
离婚官司需要考虑的因素有感情是否破裂,子女的抚养问题,以及财产如何分配等问题,并且要考虑女方是否愿意离婚,是否愿意和子女共同生活。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可以主张夫妻双方感情并没有破裂,如果想要子女抚养权可以证明有抚养能力等,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在离婚诉讼中转移财产等情形,还可以主张对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技巧包括什么
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技巧有:
1、准备好起诉书和证据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财产证明等。
2、充分准备好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和理由,这是判决离婚的重要因素。
3、准备能证明自己负担家庭义务较多的证据,以便请求经济补偿。
针对第一次诉讼仍应该注意做好以下工作:制定较为长远的诉讼策略。所谓长远是指在诉讼策略中一定要考虑为未来二次诉讼做好铺垫。
第一次诉讼中的离婚态度要坚决。宁可让法院驳回自己的诉讼请求,也不要接受法官或者对方的和好建议,而选择撤诉。否则在第二次离婚诉讼中,法官会对原告是否真的想要离婚及夫妻感情是否真正破裂而产生怀疑。
虽然第一次诉讼会被驳回,但要注意在本次诉讼中收集未来第二次诉讼所需的证据。比如可以证明离婚财产真实情况的证据。再比如双方分居的确切日期证据等。有了这些证据后,被告在未来二次诉讼中将很难再改口。
第一次起诉离婚不一定会判离婚的,在审判活动开始时会先进行调解,实践中很多因调解就没选择离婚了。所以,起诉离婚不一定会判离婚,一方不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五)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二、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如何处理
1、起诉离婚。
女方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法院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需要注意的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受理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的。
如果是男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女方要起诉离婚并且要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庭暴力的证据、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据等等,通过证据说明两人感情已无和好可能,法院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才会判决。
2、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三、一个女人怎样打离婚官司
离婚官司需要考虑的因素有感情是否破裂,子女的抚养问题,以及财产如何分配等问题,并且要考虑女方是否愿意离婚,是否愿意和子女共同生活。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可以主张夫妻双方感情并没有破裂,如果想要子女抚养权可以证明有抚养能力等,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在离婚诉讼中转移财产等情形,还可以主张对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