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赔交通事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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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人身意外险主要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残疾、死亡,而意外是指突发的、外来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车祸是属于意外事故范畴,保险公司应该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理赔责任。意外保险,也称意外伤害保险,提供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死亡、伤残或门诊、住院医疗等的保险赔偿。造成被保险人意外伤害的灾害事故应具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四大要素。另外,若是投保人给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车祸或被保险人带有自杀意图造成的车祸,保险公司不会理赔。
一、意外保险怎么报销
一般情况下,发生意外之后,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意外伤害诊治结束之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经过保险公司调查和审核之后,确定保险责任,符合理赔条件的,保险公司会给予理赔。其办理流程如下:
1、发生意外伤害或住院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了解需要准备的单证,以便于保险公司的快速理赔。
2、报销需要的材料:意外报销主要可分为三种情况,即门诊、住院医疗、手术费用三种。在需要被保险人保单原件和被保险人身份证件之外,还需要根据不同的种类提供不同的资料,具体如下:
(1)意外医疗(门诊):提供的材料是门诊手册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医疗费用收据原件、意外事故证明。
(2)意外医疗(住院):提供的材料是门诊手册原件、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意外事故证明。
(3)意外医疗(手术):提供的材料是门诊手册原件、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意外事故证明、出院小结、手术证明。
3、保险公司在所有单证齐全的情况下,经过调查和审核,会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结案通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接到通知之后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
二、什么是综合意外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风险是意外伤害。通常,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对意外伤害定义是: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综合意外险是意外伤害保险的一种,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综合意外保险将大部分的意外风险都涵盖了,如交通意外,旅游意外等等。但是综合意外保险在购买时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不然理赔的时候有可能发生拒保。
《保险法》第九十五条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三十条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意外保险怎么报销
一般情况下,发生意外之后,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意外伤害诊治结束之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经过保险公司调查和审核之后,确定保险责任,符合理赔条件的,保险公司会给予理赔。其办理流程如下:
1、发生意外伤害或住院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了解需要准备的单证,以便于保险公司的快速理赔。
2、报销需要的材料:意外报销主要可分为三种情况,即门诊、住院医疗、手术费用三种。在需要被保险人保单原件和被保险人身份证件之外,还需要根据不同的种类提供不同的资料,具体如下:
(1)意外医疗(门诊):提供的材料是门诊手册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医疗费用收据原件、意外事故证明。
(2)意外医疗(住院):提供的材料是门诊手册原件、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意外事故证明。
(3)意外医疗(手术):提供的材料是门诊手册原件、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意外事故证明、出院小结、手术证明。
3、保险公司在所有单证齐全的情况下,经过调查和审核,会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结案通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接到通知之后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
二、什么是综合意外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风险是意外伤害。通常,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对意外伤害定义是: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综合意外险是意外伤害保险的一种,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综合意外保险将大部分的意外风险都涵盖了,如交通意外,旅游意外等等。但是综合意外保险在购买时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不然理赔的时候有可能发生拒保。
《保险法》第九十五条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三十条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