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报复证人罪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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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报复证人罪是指一切对证人报复的行为,该罪的特征可以从名称上有所体现,即行为具有“打击”的特征,目的是“报复”,对象是“证人”,无论行为人采取何种方式进行打击报复,对本罪的构成都不会有影响。对证人的打击报复多由行为人滥用权力和谋取私利造成,部分行为人采取恐吓、殴打、伤害等手段,不管情节和危害后果如何,都已经构成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八条 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十九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八条 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十九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