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子存在什么风险,如何预防卖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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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子存在的风险:
1、房子挂牌后卖不出去;
2、买方价格压太低;
3、买方毁约;
4、买方购房资格不够或贷款资金不足支付全部房款,不能履行合约,交易终止;
5、自己不想卖房了,要赔偿巨额违约金;
6、二手房交易合同签订后,银行不放款(买方因素);
7、房子已过户,尾款拿不到。
预防买方风险:
1、明确挂牌期限。
2、谨收定金。
3、谨慎签约,预防问题。
4、向银行取得放款承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1、房子挂牌后卖不出去;
2、买方价格压太低;
3、买方毁约;
4、买方购房资格不够或贷款资金不足支付全部房款,不能履行合约,交易终止;
5、自己不想卖房了,要赔偿巨额违约金;
6、二手房交易合同签订后,银行不放款(买方因素);
7、房子已过户,尾款拿不到。
预防买方风险:
1、明确挂牌期限。
2、谨收定金。
3、谨慎签约,预防问题。
4、向银行取得放款承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