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回国有哪些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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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留学生购买免税车方针
依照方针规定,国家为鼓舞海外学子回国效力,然后在他们回国购买交通工具层面也推出了相关优惠方针,这便是日常所广泛提及的留学生免税车。
二、留学生回国落户方针
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处理留学人员引进,处理北京市户口:
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出国前已处理免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
4、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且学业完毕回国两年内,按要求把一切申请材料递交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受理;
三、政府作业创业奖金赞助方针
假如你是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北京作业创业,经过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组织的确定评估的,入选北京市海外人才集合工程,那么政府会给予你个人一百万元人民币的奖赏; 假如你是创业,你的企业还会得到政府的资金赞助。
四、做学术研究方面的方针
五、关于创业方面的优惠方针
六、子女入学优惠方针
有些地区关于子女入学有优惠方针,一般由教育部门统一组织,择校入学;在国外日子5年以上,在语言文字适应期内入学,给予加分优惠,区内设有教授外语的校园供留学生自由选择。
大学生入伍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大学生入伍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是指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
为加强对大学生士兵的培养使用,我国将在大学生士兵选取士官时给予多项优惠政策,以鼓励大学生士兵留在部队长期工作。
大学生注册公司的优惠政策
对于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申办个体工商户或私人企业的,工商部门对其登记、注册会优先受理、优先办照,并简化登记手续。
申请从事小规模私营企业者实行试办期制。其中从事商贸经营者试办期一年;从事生产型、科技型者试办期两年。
试办期间核发营业执照并注明经营期限,免收注册登记费、变更手续费、年检费。
大学生创业注册公司优惠政策体现在:税收政策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享受培训补贴、免费创业服务等方面。
1、税收减免政策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
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六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法律依据
《关于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意见》第一条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实施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人才强国战略,贯彻留学回国工作的方针和要求;坚持优先支持我国急需发展的电子信息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与新能源等高技术产业以及金融、物流、信息和商务等现代服务产业;坚持政府投入与社会参与相结合,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投入,营造留学回国创业的良好环境。通过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提高整体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发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留学人员高新技术企业,培养一批专业素质高、技术前景好、海外联系广、熟悉国际运作规则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依照方针规定,国家为鼓舞海外学子回国效力,然后在他们回国购买交通工具层面也推出了相关优惠方针,这便是日常所广泛提及的留学生免税车。
二、留学生回国落户方针
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处理留学人员引进,处理北京市户口:
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出国前已处理免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
4、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且学业完毕回国两年内,按要求把一切申请材料递交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受理;
三、政府作业创业奖金赞助方针
假如你是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北京作业创业,经过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组织的确定评估的,入选北京市海外人才集合工程,那么政府会给予你个人一百万元人民币的奖赏; 假如你是创业,你的企业还会得到政府的资金赞助。
四、做学术研究方面的方针
五、关于创业方面的优惠方针
六、子女入学优惠方针
有些地区关于子女入学有优惠方针,一般由教育部门统一组织,择校入学;在国外日子5年以上,在语言文字适应期内入学,给予加分优惠,区内设有教授外语的校园供留学生自由选择。
大学生入伍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大学生入伍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是指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
为加强对大学生士兵的培养使用,我国将在大学生士兵选取士官时给予多项优惠政策,以鼓励大学生士兵留在部队长期工作。
大学生注册公司的优惠政策
对于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申办个体工商户或私人企业的,工商部门对其登记、注册会优先受理、优先办照,并简化登记手续。
申请从事小规模私营企业者实行试办期制。其中从事商贸经营者试办期一年;从事生产型、科技型者试办期两年。
试办期间核发营业执照并注明经营期限,免收注册登记费、变更手续费、年检费。
大学生创业注册公司优惠政策体现在:税收政策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享受培训补贴、免费创业服务等方面。
1、税收减免政策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
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六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法律依据
《关于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意见》第一条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实施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人才强国战略,贯彻留学回国工作的方针和要求;坚持优先支持我国急需发展的电子信息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与新能源等高技术产业以及金融、物流、信息和商务等现代服务产业;坚持政府投入与社会参与相结合,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投入,营造留学回国创业的良好环境。通过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提高整体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发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留学人员高新技术企业,培养一批专业素质高、技术前景好、海外联系广、熟悉国际运作规则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