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是不需要收费的。
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了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都有提供档案保管的基本服务,不过人才中心是不接收个人携带的档案和材料缺失的档案,如果档案还在自己手上或者档案拆封缺失了的,需要先完善激活档案后,才能正常流动。
档案一般存放的地方:
1、户籍所在地都有人才市场开办的档案保管机构。
2、由当地人事局保管,一般会转回您户籍或者工作所在地。
3、交由您现在的工作地人才市场代管,也是需要一定费用。
4、工作单位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