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回购是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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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指公司按照一定的程序将发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购回的行为,目的主要是通过大规模买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来改变公司的资本结构,并通过这一方式达到减少在外流通股份和提升股票价格的作用。股份回购作为公司经营的辅助战术,是公司运行不可忽视的一个部分。股份回购,能够通过一定的方式有效规避政府的监管,使公司的现金红利免于政府的管理,且股权回购能够调整整个公司的资金架构,有效应对其他竞争公司对本公司的攻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份回购是合法的,一般情况下,公司是不能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可以将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份作为库存股保留,库存股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票,但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四种例外情形,且部分情形需经过股东大会决议,并应将回购的股份注销或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一、股份回购请求权条件
《公司法》第75条规定了持异议股东享有股份收买请求权的三种情形:①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赢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如果存在以上三种情况,持异议股东请求公司收买其股权的正常程序是:①公司告知股东异议的权利;②异议股东提前作出书面反对通知,并在股东会决议使不得投票赞成被提议的公司行动;③异议股东当在股东会决议之后的60日内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以公平价格购买其持有股权。如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即股权收买请求权受阻时,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决定收买价格。法院在确定收买价格时,可以聘请专业评估师进行估价,该估价应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作出决议前一日股票的公平价格为准。
二、股份回购注意事项
股份回购作为一种调整资本运作与企业经营的重要方案,有利于维护公司稳定及发展。但股份回购也有其风险所在,不加以限制的股份回购将侵害股东利益和债权人利益,影响股票市场的交易。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在进行股份回购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做好回购和现金预算,保证公司具备良好的支付能力,尽量降低一次性巨额支付带来的支付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一、股份回购请求权条件
《公司法》第75条规定了持异议股东享有股份收买请求权的三种情形:①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赢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如果存在以上三种情况,持异议股东请求公司收买其股权的正常程序是:①公司告知股东异议的权利;②异议股东提前作出书面反对通知,并在股东会决议使不得投票赞成被提议的公司行动;③异议股东当在股东会决议之后的60日内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以公平价格购买其持有股权。如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即股权收买请求权受阻时,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决定收买价格。法院在确定收买价格时,可以聘请专业评估师进行估价,该估价应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作出决议前一日股票的公平价格为准。
二、股份回购注意事项
股份回购作为一种调整资本运作与企业经营的重要方案,有利于维护公司稳定及发展。但股份回购也有其风险所在,不加以限制的股份回购将侵害股东利益和债权人利益,影响股票市场的交易。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在进行股份回购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做好回购和现金预算,保证公司具备良好的支付能力,尽量降低一次性巨额支付带来的支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