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和人身损害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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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和人身损害的区别如下:
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
2、赔偿标准不同。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
3、适用法律不同。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及配套劳动法规调整;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适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4、处理机构不同。工伤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处理;而一般人身伤害直接由法院受理和审理;
5、伤残鉴定机构不同。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适用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而一般人身伤害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适用的标准则是人身损害或交通事故鉴定标准;
6、举证责任不同。按照法律规定,工伤纠纷对劳动者的伤害事实、工作年限以及工资标准有争议时,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即举证倒置;
7、赔偿主体不同。工伤的一方当事人是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另一方则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体户,而一般人身损害案件的主体可能都是自然人;
8、责任划分不同。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一般人身伤害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
9、诉讼时效不同。伤认定申请的时效也是一年,伤者及其家属应在受伤害或职业病鉴定后1年之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后,何时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赔偿,法律对此不严格执行一年劳动仲裁申请时效规定,根据具体情况掌握。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一般诉讼时效是1年,从受伤害之日起计算。
一、人身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如下:
1、要有损害事实存在;
2、要有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行为;
3、损害事实和违法行为间要有因果关系;
4、实施违法行为的人须有过错。
二、人身伤害鉴定等级的分类如下:
1、严重伤害。造成身体残疾、外貌损坏、听力丧失、视力下降、其他器官功能丧失或者其他对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包括一级、二级重伤的;
2、轻伤。对人的身体或者外观造成损害的,对听力、视力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造成部分损害的,或者对个人健康造成中度损害的,包括一级轻伤和二级轻伤;
3、轻微伤。原发性损伤是由多种损伤因素引起的,造成组织和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功能障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
2、赔偿标准不同。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
3、适用法律不同。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及配套劳动法规调整;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适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4、处理机构不同。工伤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处理;而一般人身伤害直接由法院受理和审理;
5、伤残鉴定机构不同。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适用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而一般人身伤害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适用的标准则是人身损害或交通事故鉴定标准;
6、举证责任不同。按照法律规定,工伤纠纷对劳动者的伤害事实、工作年限以及工资标准有争议时,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即举证倒置;
7、赔偿主体不同。工伤的一方当事人是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另一方则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体户,而一般人身损害案件的主体可能都是自然人;
8、责任划分不同。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一般人身伤害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
9、诉讼时效不同。伤认定申请的时效也是一年,伤者及其家属应在受伤害或职业病鉴定后1年之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后,何时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赔偿,法律对此不严格执行一年劳动仲裁申请时效规定,根据具体情况掌握。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一般诉讼时效是1年,从受伤害之日起计算。
一、人身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如下:
1、要有损害事实存在;
2、要有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行为;
3、损害事实和违法行为间要有因果关系;
4、实施违法行为的人须有过错。
二、人身伤害鉴定等级的分类如下:
1、严重伤害。造成身体残疾、外貌损坏、听力丧失、视力下降、其他器官功能丧失或者其他对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包括一级、二级重伤的;
2、轻伤。对人的身体或者外观造成损害的,对听力、视力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造成部分损害的,或者对个人健康造成中度损害的,包括一级轻伤和二级轻伤;
3、轻微伤。原发性损伤是由多种损伤因素引起的,造成组织和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功能障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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