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别人论文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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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借鉴是不违法的。
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如果使用他人作品,需标注并属他人姓名。具体请参照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的范围。著作权合理使用是重要的著作权限制机制,它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从著作权人方面来看,是对其著作权范围的限定;从著作权人以外的人来看,则是使用他人作品而享有利益的一项权利。
合理使用应包括五层含义:
一是使用要有法律依据。
二是使用是基于正当理由。
三是不需经作者与著作权人同意。
四是不支付报酬。
五是不构成侵权,是合法行为。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著作财产权是无形的财产权,是基于人类智识所产生之权利,故属知识产权之一种,包括重制权、公开口述权、公开播送权、公开上映权、公开演出权、公开传输权、公开展示权、改作权、散布权、出租权等。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在保障私人之财产权利益的同时,须兼顾文明之累积与知识之传播,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属著作权所要保障的对象。其是有期限的权利,在一定期限经过后任何人皆可自由利用。
一、什么是抄袭
抄袭是指窃取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同时也是在著作权审判实践中较难认定的行为。法律是一个最低标准,而抄袭有时是一个道德标准,所以不应该认为不犯法就不算抄袭。道德上的抄袭标准应该高于法律标准。
二、新闻报道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究竟什么是新闻作品?目前尚无一个被广泛接受的说法。我国《著作权法》也未将新闻作品作为一类作品而加以规定。根据现行《著作权法》,笔者试将新闻分为时事新闻、时事性文章及其他新闻作品三类。
时事新闻。我国现行《著作权法》规定本法不适用于:(二)时事新闻可见,在我国《著作权法》中,时事新闻连作品都算不上,更不用说对它的著作权保护了。
时事性文章。对此我国现行《著作权法》没有进行特别规定。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除作者声明以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信息网络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信息网络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出处。该条尽管尚未生效,但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时事性文章间接地被划入了可以合理使用的范围之内。
其他新闻作品。其他新闻作品可以认为是除时事新闻和时事性文章之外的所有新闻作品,例如在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播的新闻调查、新闻评论、社论、新闻图表、图片新闻等。
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如果使用他人作品,需标注并属他人姓名。具体请参照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的范围。著作权合理使用是重要的著作权限制机制,它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从著作权人方面来看,是对其著作权范围的限定;从著作权人以外的人来看,则是使用他人作品而享有利益的一项权利。
合理使用应包括五层含义:
一是使用要有法律依据。
二是使用是基于正当理由。
三是不需经作者与著作权人同意。
四是不支付报酬。
五是不构成侵权,是合法行为。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著作财产权是无形的财产权,是基于人类智识所产生之权利,故属知识产权之一种,包括重制权、公开口述权、公开播送权、公开上映权、公开演出权、公开传输权、公开展示权、改作权、散布权、出租权等。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在保障私人之财产权利益的同时,须兼顾文明之累积与知识之传播,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属著作权所要保障的对象。其是有期限的权利,在一定期限经过后任何人皆可自由利用。
一、什么是抄袭
抄袭是指窃取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同时也是在著作权审判实践中较难认定的行为。法律是一个最低标准,而抄袭有时是一个道德标准,所以不应该认为不犯法就不算抄袭。道德上的抄袭标准应该高于法律标准。
二、新闻报道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究竟什么是新闻作品?目前尚无一个被广泛接受的说法。我国《著作权法》也未将新闻作品作为一类作品而加以规定。根据现行《著作权法》,笔者试将新闻分为时事新闻、时事性文章及其他新闻作品三类。
时事新闻。我国现行《著作权法》规定本法不适用于:(二)时事新闻可见,在我国《著作权法》中,时事新闻连作品都算不上,更不用说对它的著作权保护了。
时事性文章。对此我国现行《著作权法》没有进行特别规定。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除作者声明以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信息网络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信息网络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出处。该条尽管尚未生效,但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时事性文章间接地被划入了可以合理使用的范围之内。
其他新闻作品。其他新闻作品可以认为是除时事新闻和时事性文章之外的所有新闻作品,例如在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播的新闻调查、新闻评论、社论、新闻图表、图片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