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不能过户怎么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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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过户的房子,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除了当事人有约定或者法律有规定外,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同时还要注意房产证上的相关信息,条件满足时一定要及时办理过户,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一、房屋买卖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吗
房屋买卖不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只不过在房屋买卖时最好是采用书面形式,而且房屋买卖合同也是法律规定的要式合同。签订书面的协议合同会有利于交易的进行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没有书面形式是不影响合同的成立的,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的义务,对方接受的,此合同成立。
二、购买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合同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取得房产证并不是房屋买卖必要的条件,如果符合其他规定的,该合同有效。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三、房屋买卖合同怎么签有效
满足以下条件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
2、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表达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
4、房屋买卖合同处分的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法财产的。
另外有效签订的合同,不得出现危害国家、群体等协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一、房屋买卖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吗
房屋买卖不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只不过在房屋买卖时最好是采用书面形式,而且房屋买卖合同也是法律规定的要式合同。签订书面的协议合同会有利于交易的进行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没有书面形式是不影响合同的成立的,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的义务,对方接受的,此合同成立。
二、购买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合同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取得房产证并不是房屋买卖必要的条件,如果符合其他规定的,该合同有效。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三、房屋买卖合同怎么签有效
满足以下条件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
2、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表达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
4、房屋买卖合同处分的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法财产的。
另外有效签订的合同,不得出现危害国家、群体等协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