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届毕业生落户深圳准备什么材料
展开全部
1、材料清单(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2、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3、本人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4、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5、毕业证书(与申报学历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6、《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境外学历的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7、学籍档案(无需扫描上传,由业务受理部门根据审核需要,通知申请人或呈报单位补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2、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3、本人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4、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5、毕业证书(与申报学历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6、《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境外学历的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7、学籍档案(无需扫描上传,由业务受理部门根据审核需要,通知申请人或呈报单位补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