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家具家电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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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合同中约定算卖方的,如果买方需要就协商解决。在交易过程中,未谈到家电家具的问题,家电家具都是属于卖方的也就是原房主的。但是,在交易或者洽谈当中可以研究这个问题。谈到最后,在合同中要明确写明。
按照物权理论,这些安装在房子上的电器、家具,主物和从物的关系上看,一般地,从物的归属依主物的归属而定,即从物附随于主物。主物产权变更,从物依照当事人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这些安装在房子里的电器,从物随主物变更,属于房子的从物。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4-01-08
二手房买卖家具家电归谁?
您好!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则家电家具属于卖方(即原房主)的责任。在交易或协商过程中,您应当详细讨论这个问题,并在最终的合同中明确注明家电家具的归属。
根据物权理论,安装在房屋上的电器和家具,从物权的角度来看,通常是从物的归属取决于主物的归属。如果主物产权发生变更,从物的归属将按照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约定进行确定。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这些安装在房屋内的电器作为从物,将随主物的变更而变更,因此属于房屋的从物。
扩展
国家明文规定,在没有明确物业内物品归属的情况下,固定在房屋主体上的家电是不允许拆走的。这些家电包括悬挂式空调、燃气罩、热水器以及与墙体连接的衣柜等。如果原房主一年都没有搬走,那么应该尽快给原房主打个电话,确认家电是否还要。如果不需要的话,应该与原房主再次签订一份物业交接协议,标清楚家电的名称和个数,以防日后原房主再找麻烦。
虽然《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迟于合同约定的时间签订,但卖方并未追究并签署了该协议。这表明卖方以自己的行为表示对延期行为的认可,而买方也已经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然而,卖方因转让房屋处于查封状态而致使买方无法过户,这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
违约责任的承担不以过错为要件,因此无论是否因卖方过错导致房产被查封,卖方都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卖方后来明确表示不予履行出售义务,拒绝履行合同构成根本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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