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协议提前解除有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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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协议提前解除是否有赔偿要看提前解除的原因。
一、出租人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是可行的吗
出租人是可以直接起诉的,但不必然会胜诉。即使法院会判决解除合同,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在以下情形发生时,出租人可以起诉提前解除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致使房屋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承租人没有通过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二、押金能退吗?
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换押金的,出现约定事由时可以按约定退换;给付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当事人在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合同期满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押金应予以退还。
三、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是如何的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有两个:
(1)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即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
(2)非劳动者的原因,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第十六条劳务派遣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劳动合同终止。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妥善安置被派遣劳动者。
一、出租人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是可行的吗
出租人是可以直接起诉的,但不必然会胜诉。即使法院会判决解除合同,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在以下情形发生时,出租人可以起诉提前解除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致使房屋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承租人没有通过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二、押金能退吗?
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换押金的,出现约定事由时可以按约定退换;给付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当事人在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合同期满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押金应予以退还。
三、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是如何的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有两个:
(1)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即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
(2)非劳动者的原因,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第十六条劳务派遣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劳动合同终止。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妥善安置被派遣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