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最高法院申诉
展开全部
向最高法院申诉的程序如下:
1、在接待大院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申诉人用简要的语言概括案件基本情况和申诉理由;
2、去交表窗口交表,工作人员对申诉人来访的目的进行基本的分类,并转交给负责接访的法官;
3、带上材料和身份证件按照要求进入其办公区接受法官谈话,由接谈法官审查其再审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以及材料是否齐备。提交的材料包括:
(1)再审申请书;
(2)一审生效裁判文书;
(3)二审生效裁判文书;
(4)再审生效裁判文书;
(5)申请人身份证明;
(6)授权委托书;
(7)代理人身份证明;
(8)律师事务所函;
(9)支持申请再审事由的有关证据;
(10)提供光盘。
4、再审申请人提出的再审申请符合受理条件且材料齐备的,应填写《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诉讼材料收取清单》一式两份,签名并注明日期,由接谈法官加盖最高人民法院收取诉讼材料专用章后返还一份清单。
一、民事申诉的注意事项如下:
1、证据充分;
2、被告正确,是单位的应该去工商局查企业登记信息。自然人的要身体证复印件;
3、管辖权,案件属于该法院管辖;
4、防止对方转移财产,有必要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5、诉讼时效一般两年。
二、民事申诉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认为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生效的民事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法;
2、具有法定申请事由;
3、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
4、向作出该法律文书人民法院或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总之,要想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要到的是确保自己有理有据、材料充足,并且在法定申诉期限内。刑事申诉与民事申诉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在特殊条件下,时间可能会发生改变。要想成功申诉,材料必须充足,还需要注意有关的注意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七十二条 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三)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申诉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申诉人对必要材料拒绝补充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查。
1、在接待大院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申诉人用简要的语言概括案件基本情况和申诉理由;
2、去交表窗口交表,工作人员对申诉人来访的目的进行基本的分类,并转交给负责接访的法官;
3、带上材料和身份证件按照要求进入其办公区接受法官谈话,由接谈法官审查其再审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以及材料是否齐备。提交的材料包括:
(1)再审申请书;
(2)一审生效裁判文书;
(3)二审生效裁判文书;
(4)再审生效裁判文书;
(5)申请人身份证明;
(6)授权委托书;
(7)代理人身份证明;
(8)律师事务所函;
(9)支持申请再审事由的有关证据;
(10)提供光盘。
4、再审申请人提出的再审申请符合受理条件且材料齐备的,应填写《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诉讼材料收取清单》一式两份,签名并注明日期,由接谈法官加盖最高人民法院收取诉讼材料专用章后返还一份清单。
一、民事申诉的注意事项如下:
1、证据充分;
2、被告正确,是单位的应该去工商局查企业登记信息。自然人的要身体证复印件;
3、管辖权,案件属于该法院管辖;
4、防止对方转移财产,有必要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5、诉讼时效一般两年。
二、民事申诉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认为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生效的民事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法;
2、具有法定申请事由;
3、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
4、向作出该法律文书人民法院或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总之,要想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要到的是确保自己有理有据、材料充足,并且在法定申诉期限内。刑事申诉与民事申诉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在特殊条件下,时间可能会发生改变。要想成功申诉,材料必须充足,还需要注意有关的注意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七十二条 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三)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申诉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申诉人对必要材料拒绝补充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