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年假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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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如果劳动者有未休完年假的,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一、年假包括周末吗
(一)按照法律上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而且,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所以,按规定申请休年假的,工作单位得安排员工带薪休假,不能减少相应工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一次年假能休的天数具体如下:
1、年假不包括周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年休假一般不要求一定要一年内休完,可推迟至下一年再休亦可,但这主要看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而定。而且法定的年假,如非职工原因导致不休的,还不可以清零,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休或以300%的工资(含原工资)予以补偿。
2、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一、年假包括周末吗
(一)按照法律上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而且,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所以,按规定申请休年假的,工作单位得安排员工带薪休假,不能减少相应工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一次年假能休的天数具体如下:
1、年假不包括周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年休假一般不要求一定要一年内休完,可推迟至下一年再休亦可,但这主要看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而定。而且法定的年假,如非职工原因导致不休的,还不可以清零,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休或以300%的工资(含原工资)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