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算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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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一般是违法的。除休息日加班可以用补休来代替外,在工作日和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就必须支付加班费,否则劳动者可以去劳动局投诉,由劳动局依法对公司作出处罚。
一、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计算: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
3、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
不给加班费的,可以先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提起诉讼。
二、工厂请不到假怎么办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平时晚上的加班和国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
三、平时加班是工资的百分之多少
员工在工作日加班时薪应不低于平时时薪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休息日的加班时薪应不低于平时时薪的百分之二百;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薪应不低于平时时薪的百分之三百。但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又安排员工补休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一、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计算: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
3、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
不给加班费的,可以先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提起诉讼。
二、工厂请不到假怎么办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平时晚上的加班和国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
三、平时加班是工资的百分之多少
员工在工作日加班时薪应不低于平时时薪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休息日的加班时薪应不低于平时时薪的百分之二百;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薪应不低于平时时薪的百分之三百。但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又安排员工补休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