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参保十三年突然去世社保能退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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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分析:
亲,按照养老保险发放的相关规定,参保人在缴费期间si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凭参保人的si亡证明、养老保险手册,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以及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的余款。
个体劳动者如按当地平均工资25%缴费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那从其缴费之月起,就将其中的11%记入个人账户,其余的14%纳入了社会统筹部分。
如个体劳动者在尚不符合退休条件之前si亡,其个人账户的个人缴纳部分,即从其缴费之日起按当地平均工资11%记入个人账户的部分,扣除抚恤金后,如果还有余款,应全部返还给他的法定继承人。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4-01-14
个人参保十三年突然去世社保能退还么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您的问题,在法律角度为您分析的结果如下:亲,个人参保十三年突然去世社保能退还的哦。
**法律分析**: 亲,按照养老保险发放的相关规定,参保人在缴费期间si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凭参保人的si亡证明、养老保险手册,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以及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的余款。个体劳动者如按当地平均工资25%缴费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那从其缴费之月起,就将其中的11%记入个人账户,其余的14%纳入了社会统筹部分。如个体劳动者在尚不符合退休条件之前si亡,其个人账户的个人缴纳部分,即从其缴费之日起按当地平均工资11%记入个人账户的部分,扣除抚恤金后,如果还有余款,应全部返还给他的法定继承人。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si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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