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担保人被强制执行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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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被强制执行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担保人在承担了其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会被强制执行吗?
事件的担保人是可以采取强制执行的,但是强制执行的方法也是有所不同的。
担保的性质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责任;还有一种是连带保证责任。这种保证性质不同,那强制执行也是不同的。
1.如果是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当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多余两个人时,连带责任要平均分配给所有的保证人,如果合同上没有具体写明保证人如何分配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让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一起或者任何一个保证人赔偿。
2.当偿还账务时,应当现由债务人去还清债务,当债务人无法还清账务时,那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就要跟着赔偿,当担保人遭到法院的强制执行时,是可以像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此保证人为连带责任保证。
3.合同中简单写明债务人不能偿还账务的时候,要由保证人来保证偿还的,就为一般保证人。
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对债权人强制执行赔偿债务前,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账务的保证责任。
5.如果债权人对保证人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没有标明清楚,一般都按照连带保证来做保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会被强制执行吗?
事件的担保人是可以采取强制执行的,但是强制执行的方法也是有所不同的。
担保的性质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责任;还有一种是连带保证责任。这种保证性质不同,那强制执行也是不同的。
1.如果是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当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多余两个人时,连带责任要平均分配给所有的保证人,如果合同上没有具体写明保证人如何分配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让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一起或者任何一个保证人赔偿。
2.当偿还账务时,应当现由债务人去还清债务,当债务人无法还清账务时,那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就要跟着赔偿,当担保人遭到法院的强制执行时,是可以像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此保证人为连带责任保证。
3.合同中简单写明债务人不能偿还账务的时候,要由保证人来保证偿还的,就为一般保证人。
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对债权人强制执行赔偿债务前,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账务的保证责任。
5.如果债权人对保证人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没有标明清楚,一般都按照连带保证来做保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