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婆婆刚买了房子,房产证是公公婆婆的名字,他们户口不迁过去的话,我老公和儿子户口可以迁过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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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18
公公婆婆刚买了房子,房产证是公公婆婆的名字,他们户口不迁过去的话,我老公和儿子户口可以迁过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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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买的房子我婆婆的名字 现在小孩要读书 我老公可以迁过去吗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安丘市为例,公婆户口未迁移的,子女不可以投靠迁移户口。办理户口迁移(跨市、县迁移)(十)“三投靠”人员落户1、居民户口簿2、夫妻投靠出具结婚证3、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离退休干部安置除外)出具父母和子女关系证明4、被投靠方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证明以上材料齐全后,到公安局户籍大厅办理。
不可以哈,除非房产证该你们的名字,要么跟随父母落户
户口在我国办理的方式就是,不动产房屋,投亲和婚嫁。房屋产权名字是父母的,所以不能直接办理,如果是随父母的话也可以但是父母户口却不在这个房屋所在地,人房分离状态,户口不能迁过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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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额要去改房产证的名字呢
那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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