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如何让单位补缴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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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12-27
离职后如何让单位补缴公积金
问题:离职后如何让单位补缴公积金?
回答:
员工离职后可以申请原单位补交在职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1.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2.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3.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4.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5.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6.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7.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此外,您还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