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宅基地标准面积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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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广西农村宅基地面积的标准分为两种,第1种就是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第2种是山区,其中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的面积是不可以超过100平米的,山区的面积是不可以超过150平米的,这里的面积都是以户为单位的。广西农村的居民只可以拥有一处宅基地,而且再申请宅基地的时候,申请的面积必须要符合当地的规范标准,要是拿到宅基地之后想要建造房子,那么还需要向当地的政府提出建房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广西农村宅基地面积的标准分为两种,第1种就是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第2种是山区,其中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的面积是不可以超过100平米的,山区的面积是不可以超过150平米的,这里的面积都是以户为单位的。广西农村的居民只可以拥有一处宅基地,而且再申请宅基地的时候,申请的面积必须要符合当地的规范标准,要是拿到宅基地之后想要建造房子,那么还需要向当地的政府提出建房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