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一件生活中自己熟悉的或亲身经历的事,利用各种情感表达方式,把情感自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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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他一个小学的,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他的,然后在一次偶然中我们在一起玩,记得好像是2017年4月28号开始喜欢他的,然后我试图去表达,去跟他说,但是都拒绝了,然后有一天他说等他初一,只要我能等到他读初一他就和我在一起,我答应了可是话没落两分钟他就返回了……然后又很久没在一起接触,直到有一天我过生日他来了,不知道跟谁喝的酒,喝了好多,自己蹲在KTV走廊,我上厕所的时候看见,问怎么了,他抱着头话也不说,我二话不说就跑去给他买酸奶,买水,我真的很心疼他,很喜欢他从来就没有想过要放弃追求他,2018.12.21朋友一直在叫他跟我在一起说了一路他答应了,事后我才知道,他其实根本就不喜欢我,只是怕拒绝了我,我难过以后不好相处,其实我知道这件事以后挺难过的,跨年那天我走了很远的路送他回家,其实我没有想那么多,只是想着把他送回家,他一路上几乎没有和我说过一句话,走在我前面,也不来拉我的手,然后我就一路看着他的背影,可能是被我感动了吧然后说有点喜欢我了,我知道你说了这句话以后不是高兴,不是难过,而是一直提在嗓子眼的心终于放下了,后来的那几个月我们很幸福,很好没有吵架,没有冷战,但是现在5个月零11天了感觉我们的关系淡了,不会再像以前一样什么都依着我,不会在发很肉麻的信息哄我,其实我知道我们都在变,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要离开你,希望我们能熬过这个年纪的爱情,希望你不要轻易离开,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3-22
选一件生活中自己熟悉的或亲身经历的事,利用各种情感表达方式,把情感自然、真
我跟他一个小学的,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他的,然后在一次偶然中我们在一起玩,记得好像是2017年4月28号开始喜欢他的,然后我试图去表达,去跟他说,但是都拒绝了,然后有一天他说等他初一,只要我能等到他读初一他就和我在一起,我答应了可是话没落两分钟他就返回了……然后又很久没在一起接触,直到有一天我过生日他来了,不知道跟谁喝的酒,喝了好多,自己蹲在KTV走廊,我上厕所的时候看见,问怎么了,他抱着头话也不说,我二话不说就跑去给他买酸奶,买水,我真的很心疼他,很喜欢他从来就没有想过要放弃追求他,2018.12.21朋友一直在叫他跟我在一起说了一路他答应了,事后我才知道,他其实根本就不喜欢我,只是怕拒绝了我,我难过以后不好相处,其实我知道这件事以后挺难过的,跨年那天我走了很远的路送他回家,其实我没有想那么多,只是想着把他送回家,他一路上几乎没有和我说过一句话,走在我前面,也不来拉我的手,然后我就一路看着他的背影,可能是被我感动了吧然后说有点喜欢我了,我知道你说了这句话以后不是高兴,不是难过,而是一直提在嗓子眼的心终于放下了,后来的那几个月我们很幸福,很好没有吵架,没有冷战,但是现在5个月零11天了感觉我们的关系淡了,不会再像以前一样什么都依着我,不会在发很肉麻的信息哄我,其实我知道我们都在变,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要离开你,希望我们能熬过这个年纪的爱情,希望你不要轻易离开,
还有吗
新的学期开始了,我觉得许多事情都变得新鲜了,连我们玩的游戏——投沙包也好玩了许多。“叮铃铃”下课了,同学们像被捅了窝的马蜂一样冲出教室,有的去打篮球,有的去跳皮筋,有的和别人聊天,有的和我一样去投沙包。开始投沙包了,刘亦凡把沙包拿出来,说:“我和苑航站在两边投,其他的人中间接。”我一听大惊失色,因为我做投手经验不足,所以不敢胜任,但我又想试一试,于是我上“战场”了。我拿出沙包像扔手榴弹一样向中间使劲一投,杜高源来了一个“饿虎扑食”,一下子就把“手榴弹”扑住了,这个“手榴弹”没有引爆,他把沙包又传给我。我又使出浑身的力气一投,没想到刘佳豪用了一个“神龙爪”把沙包抓住了,他把沙包扔给刘亦凡,刘亦凡向我投来,沙包落地了。我立刻用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捡起来扔过去,结果一个也没打中。刘亦凡赶紧捡起来,“嗖”的一声,一个敌人倒下了。我们正玩得起劲儿,“叮铃铃”,上课铃儿响了,我们恋恋不舍地告别了沙包。投沙包真是一件让人快乐的事。
苦涩的童年我的童年是枯涩的......弟弟比我小3岁.在我的记忆中,弟弟的头很大,脖子细细的,好象支撑不住脑袋.小脸黄黄的,没有一点血色.两只大大的眼睛大而无神.那个时候我甚至怀疑,这个被我唤为弟弟的小生命能不能活下去?看着他那晃来晃去的大脑袋,真的不知道哪天会离我们而去.春节到了,家家都在置办年货,给穷困的生活增添了一些喜气,大人们有了笑脸,孩子们也由于有了新衣服穿变的更加漂亮,活泼,可爱.我的弟弟也一岁了,还是那么的瘦小,可怜的像只小猫.我的力量可以背起他,背他,抱他.成了我显示 力量的一种方式.节前的一天,我背着弟弟到街坊王妈妈家里去玩,她们家在炖肉,我记得很清楚,她家炖肉的大铁锅很大,(现在在市场上很难看到了,只有在农村还在用)锅的边沿很是锋利.肉已经炖熟了,肉的香味弥漫了整个房间,好香啊!口水在不知不觉的流,只想着肉香了,忘记自己的身后还背着弟弟,一松手,弟弟就从我的身上摔了下来,脑袋恰好摔在锅沿上,血,马上就流了出来."哇........",弟弟的哭声把我从对肉的欲望中叫醒,那时候我才意识到我闯祸了......大人们忙做了一团,我傻傻的站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办. 留给我的是更多的惊恐.妈妈风风火火的来了,看到眼前的情景不由分说的就过来拧我的脸,我像一棵小树苗似的在妈妈手里晃来晃去,脚下没了根基.妈妈最里嚷到:"死丫头!你是怎么搞的啊?你弟弟有个好歹怎么办啊?"同时,雨点般的巴掌不分轻重的一下下的落在我的头上,身上......我完全被妈妈打蒙了,望着弟弟流血的脑袋,听着妈妈的责骂,忍受着被打后的疼楚,我竟然不会了哭,更多的是恐惧好象世界末日已经来临了......事情是怎样结束的我记不清了,再后来,弟弟包着纱布的脑袋就成了我永远忘不了的一幕,成了我永远的痛.时至今日,弟弟也是大老爷们了,时不时的提起童年往事.弟弟开玩笑的说:"姐,由于你摔我这一下,我没当成海军."唉,是啊!由于弟弟脑袋上留下的伤疤,好几次当兵的机会与他失之交臂.那又有什么办法?那个年代,小孩子看护小孩子一点也不新鲜啊!几十年以后的今天,我已经是当时妈妈那个年纪,我的妈妈已经是70岁的老人了,想起这段往事,我问母亲"就说我做错了事,当妈妈的也不能下那么狠的手打我呀!我也是孩子,而且,我是家里唯一的女孩子,难道就一点都不宝贝吗?"妈妈送给我的只有苦笑和无声的叹息.....
还有吗
100字左右写情感的
九月的一个周末的早晨,天刚刚吐出鱼肚白,他还和往常一样急匆匆的走下火车,已经记不清是多少趟了。自从三年前他考上硕士研究生到现在留在北京工作,他一直就是这样来回的奔波,因为他的家还在原来的城市。可这次回来,他的心情却异常的激动和兴奋,就要见到她了,分开十七年了,他想了十七年的她。他是一个地道的农民的儿子,为了不再向父母那样一辈子过着“脸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他发奋的读书,中考时考上了县城的重点高中的重点班。从那时起,他认识了她。她家住在相临的县城,由于这里的教学质量比她家那儿高出许多,她从初中起就寄住在亲戚家,父亲是中层领导干部,家庭条件很优越。而她又品学兼优、美丽大方、高挑的个儿、体育场上的健将,更主要的是她对农村的同学也一视同仁,总之在他的眼里她是完美的。从高二起,他开始留意她,留意她的穿着,留意她的一举一动,甚至有哪个男生和她来往多了,他都嫉妒的要命。最让他敬重的是她的人品:别的班级有几个调皮的小子总是打她的主意,她不但不理,而且处理的很有分寸。他不敢正视她,更不敢向她表示爱慕之心,那个年代的男女同学都比较保守,更主要的原因是他很自卑,农村孩子、个子又很低。有些话真的不敢说出口,说出来怕受到伤害,那时的自尊心真的很脆弱。也许是因为没有说出来,也许是没有遭到过她的拒绝,到现在他还依然记得她,还记得她高中时微笑的样子和她穿的衣服,甚至她的一切。高考结束了,他考上了省城的一所大学,而她由于心理素质太差而落榜了,其实她平时的成绩是蛮好的。他还以为她得回学校复读,上大学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她买了很多复习资料邮回去了,要知道这对一个农村孩子来说是挺重的礼物。可这却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从此他也再没有她的消息……这一晃就是十七年……毕业后,他分在了一所离家很近的中等城市,全凭自己,白手起家,三十岁那年和一个小自己近十岁的小鸟伊人的女人结了婚。婚后很幸福,通过奋斗他也有了不菲的积蓄。他又给自己定了新的目标——去闯北京,于是就考了研究生,于是毕业后就留了北京。不知为什么他越是取得成绩,越是成功,就越是想起她。她的影子很顽固的盘踞着他的脑海,于是他四处打听她的消息,问了所有能联系上的同学,结果只知道她学了医,随她的大学同学去了,别的就什么都不知道了。他真的不甘心,就在互联网上搜索她。也许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吧,一天,他把她的名字打出来,一搜索,居然有,是她单位一份医疗应急预案的名
我5岁那年,外婆家养了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狗,取名叫“来福”。意思是希望它的到来能给我们带来福气。每次我去外婆家的时候,还没进大门,来福老远就会对我不停地摇尾巴,蹭我的身子,好像在说:“我好想你哟!”来福是外婆从路边捡来的。刚来时身上脏兮兮的,一双眼睛布满了恐惧,一见到人,就想躲起来。它肯定很饿,我想了想,立刻从背包里拿出一根火腿肠。小狗看见我手上有火腿肠,怯怯地走到我跟前,一下子就把火腿肠吃完了。从那天起,来福就开始亲近我了。我每走一步,它总是调皮地跟在我的身后,巴望我随时给它一点什么吃的。我和来福经常做游戏。虽然它听不懂我说的话,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交流。记得有一次我和它“捉迷藏”,我故意装作要外出的样子,来福就悄悄地跟在我身后。我快走几步,趁它不注意,闪身躲藏起来,谁知转身就被它找到了。外婆说,谁有本事能逃开狗鼻子?狗鼻子灵光哩!还有一次,我们玩追赶游戏,又是来福赢了。它赢后就得意地站在我前面,调皮地盯着我,耸耳朵摇尾巴,还打响鼻。我故意生气,干脆不跑了,索性席地而坐。这时,来福就回头小跑到我身边,舔我的手,咬我的衣角拉我起来。看它讨好的样子,我忍不住把它抱在怀里。我很喜欢和来福玩。和它在一起的日子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后来,我回城里上学,和它见面的机会逐渐减少,每次想起它,什么烦恼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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