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发的红包,分手能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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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0-23
恋爱期间发的红包,分手能要回吗
1。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通常情形下,赠与方一经交付财物,不能要求返还。
2。恋爱期间一方给予对方金钱性质为借款还是赠与,要结合当时的具体情形、附随言语和社会习惯予以认定:对于日常生活范围内的较小金额,应认定为一般的赠与,如购买衣服、箱包,请客吃饭等;或者特殊日期与特殊金额,如情人节、七夕节、生日、纪念日等给付的财物,及520、521、1314等有明显象征意义的金额。若给予财物时明显超出日常生活合理赠送礼物范围,或者赠送时有附言对钱款性质有约定,则不应认定为赠与,可能需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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