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是多少

刘伟长
2022-12-18 · 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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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一、应税销售额的含义
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应税销售额内容如下:
1、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取得的全部价款;
2、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用,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3、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等于含税销售额除1加税率;
4、混合销售行为的销售额为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数;
5、兼营的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为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包括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销售额。
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合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现金,此项押金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纳税。
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的,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有些应税消费品可以按销售额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买价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所谓外购已税消费品的买价,是指购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交通运输服务税率是多少
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适用的现行增值税税率为9%。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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