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结婚可以不迁户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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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结婚女方户口不迁可以的。结婚时不要求把男女的户口并到一处,离婚时也没有规定必须迁移分户。现实生活中,即使一些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也可以像一家人一样,在一个户口登记簿中。
一、离婚后户口会自动注销吗
离婚后户口不会自动注销。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发现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户口变更的,户主,或者本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申请户口变更的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户主。如果通过诉讼离婚,离婚当事人可以持原户口簿和法院判决,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移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当按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书、分户、立户的规定办理。
一方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以按照判决办理分户或者迁移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除此之外,如果协议离婚,协议中关于女性离婚后迁出户口的条款,可以申请法院裁决。
二、离婚户口是否可以转大户
离婚户口是可以转大户的。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当然可以将小孩户口迁入到女方家去了,不过双方要遵循自愿原则,也就是自行沟通协商,只有男方还有女方家都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迁移手续。在确定好之后就可以准备相应材料,然后按照相应流程来操办将小孩户口迁入到女方家去,可能女方户口所在地福利政策更加好,那对孩子成长教育确实能得到更好的条件。
离婚户口迁移手续: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三、夫妻二人可以两地户口吗
一对夫妻,如果户口是同一属性,原则是不允许立两户的。但是,男方或者女方结婚后不迁移户口,或者上学、就业等已经立为集体户口或者独立一户的,派出所是不能强制合户的。已经合户的夫妻,是不允许分户的,除非双方离婚,或者一方迁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一、离婚后户口会自动注销吗
离婚后户口不会自动注销。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发现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户口变更的,户主,或者本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申请户口变更的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户主。如果通过诉讼离婚,离婚当事人可以持原户口簿和法院判决,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移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当按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书、分户、立户的规定办理。
一方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以按照判决办理分户或者迁移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除此之外,如果协议离婚,协议中关于女性离婚后迁出户口的条款,可以申请法院裁决。
二、离婚户口是否可以转大户
离婚户口是可以转大户的。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当然可以将小孩户口迁入到女方家去了,不过双方要遵循自愿原则,也就是自行沟通协商,只有男方还有女方家都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迁移手续。在确定好之后就可以准备相应材料,然后按照相应流程来操办将小孩户口迁入到女方家去,可能女方户口所在地福利政策更加好,那对孩子成长教育确实能得到更好的条件。
离婚户口迁移手续: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三、夫妻二人可以两地户口吗
一对夫妻,如果户口是同一属性,原则是不允许立两户的。但是,男方或者女方结婚后不迁移户口,或者上学、就业等已经立为集体户口或者独立一户的,派出所是不能强制合户的。已经合户的夫妻,是不允许分户的,除非双方离婚,或者一方迁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