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实质性盈利的盗版算侵权吗

覃永雄
2022-12-18 · 公司事务,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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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认定著作权侵权的唯一标准,著作权侵权认定,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
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一、侵犯著作权的方式有什么
侵犯著作权的一般方式如下: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伙伴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发表;
(三)未参与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签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五)抄袭他人作品;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制作电影、以类似制作电影的方式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的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未支付的报酬;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方式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产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书籍、期刊的版式设计;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公开传播其现场表演,或录制其表演;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和著作权相关权益的行为。
二、著作权侵权的行为一般有哪些
著作权侵权的行为一般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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