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迁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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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迁户口需要的手续如下:向转入地的派出所提交落户申请交;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同时消户;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落户口手续办理完毕。
一、办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落户口需要的手续:
1、携带相关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
2、到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示准迁证,划转户口关系;
3、再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当地派出所会给你开具一张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
4、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
二、异地迁户口需要办什么手续
异地迁户口需要办以下手续:
1、迁出方需要到当地户籍所出具户籍证明;
2、然后带上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向迁出方出具迁出证明;
3、将迁出方的证明书交给迁入方户籍管理处,半个月左右即可取准迁出证,携带准迁证、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迁出方派出所领取迁移证;
4、最后带上剩下的一联准迁证、迁移证、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到迁入地派出所登记。
三、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手续?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一、办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落户口需要的手续:
1、携带相关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
2、到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示准迁证,划转户口关系;
3、再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当地派出所会给你开具一张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
4、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
二、异地迁户口需要办什么手续
异地迁户口需要办以下手续:
1、迁出方需要到当地户籍所出具户籍证明;
2、然后带上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向迁出方出具迁出证明;
3、将迁出方的证明书交给迁入方户籍管理处,半个月左右即可取准迁出证,携带准迁证、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迁出方派出所领取迁移证;
4、最后带上剩下的一联准迁证、迁移证、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到迁入地派出所登记。
三、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手续?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