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交通违章处理流程是什么
展开全部
(一)对民警当场作出的处罚决定无异议,只处罚款处罚的,持《处罚决定书》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扣留证件、车辆或暂扣驾驶证期满的,缴纳罚款后,到交通违法处理大厅办理。
(二)对民警认定的违法事实有异议需按一般程序调查处理的;当事人持《处理通知书》到民警所在的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对调查结果无异议的,持《处罚决定书》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接受处罚、取回车辆(对不需要暂扣证件的,取回证件);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就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按复议或诉讼结果接受处理。
(三)对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违法行为,车主、车辆管理人或违法行为人收到处理通知后,15日内到违法处理大厅接受处理;车主、车辆管理人或违法行为人出示行驶证、驾驶证及处理通知书到处理窗口确认违法行为,当事人签收《处罚决定书》,持《处罚决定书》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一、违章停车的判断标准
违章停车,是指车辆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如下:
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综上所述,一旦在车辆涉及车辆违章停车的,车主将被处以一百元的罚款,同时如果车主没有对车辆进行处理,那么交警将把车辆拖至不影响交通的路段。届时车主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车管所办理相关的缴费手续。
(二)对民警认定的违法事实有异议需按一般程序调查处理的;当事人持《处理通知书》到民警所在的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对调查结果无异议的,持《处罚决定书》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接受处罚、取回车辆(对不需要暂扣证件的,取回证件);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就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按复议或诉讼结果接受处理。
(三)对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违法行为,车主、车辆管理人或违法行为人收到处理通知后,15日内到违法处理大厅接受处理;车主、车辆管理人或违法行为人出示行驶证、驾驶证及处理通知书到处理窗口确认违法行为,当事人签收《处罚决定书》,持《处罚决定书》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一、违章停车的判断标准
违章停车,是指车辆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如下:
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综上所述,一旦在车辆涉及车辆违章停车的,车主将被处以一百元的罚款,同时如果车主没有对车辆进行处理,那么交警将把车辆拖至不影响交通的路段。届时车主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车管所办理相关的缴费手续。
已赞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