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出资首付买的房离婚时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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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首付购买的房产,如果父母没有特别说明是赠与一方子女,房产证只登记一方名字的,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怎么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子女的,则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一、婚后父母赠与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婚后夫妻一方的父母赠予的房产,且没有明确指出给谁或者说赠予给夫妻双方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一方子女的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一方子女的赠与,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且把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被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应该怎样分割
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的分割方法:
1.如果一方父母是婚后出资的,则只要没有明确表示是对一方子女赠与的,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怎么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反之,父母表示只赠与一方子女的,则视为对自己子女的怎样,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2.如果一方父母是婚前出资,且房产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该房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登记双方名字,则该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分割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如果房产是双方父母出资的,则离婚时该房产夫妻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三、拆迁房没有证离婚分割应怎么分
一、拆迁房没有证离婚分割:1.拆迁前的房子有合法的房产证,只是拆迁的安置房还没有拿到房产证的,这房子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结婚时能够分割。2.只是还没有拿到房产证,产权还没有办理完毕,离婚是可以,暂时先不分割,待以后拿到房产证后再另行分割或另行起诉。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离婚房产分割:1、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2、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3、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4、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分割: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5、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分割: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6、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离婚财产分割: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婚后父母赠与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婚后夫妻一方的父母赠予的房产,且没有明确指出给谁或者说赠予给夫妻双方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一方子女的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一方子女的赠与,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且把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被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应该怎样分割
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的分割方法:
1.如果一方父母是婚后出资的,则只要没有明确表示是对一方子女赠与的,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怎么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反之,父母表示只赠与一方子女的,则视为对自己子女的怎样,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2.如果一方父母是婚前出资,且房产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该房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登记双方名字,则该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分割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如果房产是双方父母出资的,则离婚时该房产夫妻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三、拆迁房没有证离婚分割应怎么分
一、拆迁房没有证离婚分割:1.拆迁前的房子有合法的房产证,只是拆迁的安置房还没有拿到房产证的,这房子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结婚时能够分割。2.只是还没有拿到房产证,产权还没有办理完毕,离婚是可以,暂时先不分割,待以后拿到房产证后再另行分割或另行起诉。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离婚房产分割:1、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2、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3、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4、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分割: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5、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分割: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6、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离婚财产分割: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