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行政处罚的非现场处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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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的特点,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基本程序应该按照"信息采集-筛检认定-告知-行政处罚-结案"进行。其中,经告知、催告后未主动进行处罚的,可以通过路面执法一并处罚;逾期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强制执行。
一、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五大步骤
1、调查取证;
2、告知相对人处罚的事实理由以及当事人所享有的相关权利;
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如如果案件符合听证的条件,且当事人要求听证,则需要进行听证;
4、作出处罚决定;
5、7日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行政处罚的主要原则包括了:
1、处罚法定原则
2、处罚公正原则
3、处罚公开原则
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5、过罚相当原则
6、一事不再罚原则
7、处罚相对人权利保障原则。
三、超限非现场执法怎么处理
1、超限非现场执法的处理,应该按照(信息采集、筛检认定、告知、行政处罚、结案)进行。
2、其中,经告知、催告后未主动进行处罚的,可以通过路面执法一并处罚;逾期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并可将违法信息移送至公安及交通运管部门车检系统。经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5日内仍未主动接受处罚的,上门或寄送违法催告通知书,告知限期3个月内接受处罚。3个月后仍未接受处罚的,移送司法机关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一、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五大步骤
1、调查取证;
2、告知相对人处罚的事实理由以及当事人所享有的相关权利;
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如如果案件符合听证的条件,且当事人要求听证,则需要进行听证;
4、作出处罚决定;
5、7日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行政处罚的主要原则包括了:
1、处罚法定原则
2、处罚公正原则
3、处罚公开原则
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5、过罚相当原则
6、一事不再罚原则
7、处罚相对人权利保障原则。
三、超限非现场执法怎么处理
1、超限非现场执法的处理,应该按照(信息采集、筛检认定、告知、行政处罚、结案)进行。
2、其中,经告知、催告后未主动进行处罚的,可以通过路面执法一并处罚;逾期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并可将违法信息移送至公安及交通运管部门车检系统。经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5日内仍未主动接受处罚的,上门或寄送违法催告通知书,告知限期3个月内接受处罚。3个月后仍未接受处罚的,移送司法机关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