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撤诉律师费能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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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行业惯例是不能退的,律师一旦受理这个案子,向法院提交了相关的委托手续,律师的工作已经开始了。无论这个案子最后是以什么形式结案的,判决或者调解或者撤诉,案件结果是好是坏,都不退律师费。除非案件败诉是由于代理律师的失误,那么视情节严重程度退费或者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就是,案件一开始,律师就跟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好,如果案件后续撤诉律师代理费退一点,那也是可以的。除此之外,不存在退律师费的情况。
撤诉律师费给退吗
撤诉律师费是否给退分以下两种情况:第一,当事人与律师代理人之间是基于委托协议形成的法律服务合同,这也属于合同的一种,因此,能否退还律师费,首先需要看你们的合同中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可退费的情况,现实中又符合了这种情况,那完全可以按照约定来办理;
第二,现实中民事诉讼不开庭,原告撤诉的原因有很多,在对待时有两种对待方式:
1、由于原告(委托人)自身原因,造成诉讼不能的,责任应由原告自行承担,律师代理费不予退还;
2、由于律师工作原因造成诉讼不能的,律师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退换代理费用,情节严重的,甚至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没有开庭撤诉后律师费给退吗
按照行业惯例是不能退的。律师一旦受理这个案子,向法院提交了相关的委托手续,律师的工作已经开始了。无论这个案子最后是以什么形式结案的,判决或者调解或者撤诉,案件结果是好是坏,都不退律师费。除非案件败诉是由于代理律师的失误,那么视情节严重程度退费或者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就是,案件一开始,律师就跟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好,如果案件后续撤诉律师代理费退一点,那也是可以的。除此之外,不存在退律师费的情况。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调解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撤诉律师费给退吗
撤诉律师费是否给退分以下两种情况:第一,当事人与律师代理人之间是基于委托协议形成的法律服务合同,这也属于合同的一种,因此,能否退还律师费,首先需要看你们的合同中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可退费的情况,现实中又符合了这种情况,那完全可以按照约定来办理;
第二,现实中民事诉讼不开庭,原告撤诉的原因有很多,在对待时有两种对待方式:
1、由于原告(委托人)自身原因,造成诉讼不能的,责任应由原告自行承担,律师代理费不予退还;
2、由于律师工作原因造成诉讼不能的,律师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退换代理费用,情节严重的,甚至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没有开庭撤诉后律师费给退吗
按照行业惯例是不能退的。律师一旦受理这个案子,向法院提交了相关的委托手续,律师的工作已经开始了。无论这个案子最后是以什么形式结案的,判决或者调解或者撤诉,案件结果是好是坏,都不退律师费。除非案件败诉是由于代理律师的失误,那么视情节严重程度退费或者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就是,案件一开始,律师就跟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好,如果案件后续撤诉律师代理费退一点,那也是可以的。除此之外,不存在退律师费的情况。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调解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