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电子眼抓拍的违章,必须本人去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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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处理电子眼抓拍的违章,本人是可以不去处理的,由驾驶人去处理即可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3-10
处理电子眼抓拍的违章,必须本人去处理吗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处理电子眼抓拍的违章,本人是可以不去处理的,由驾驶人去处理即可
亲亲为您做的法律分析如下:汽车违章处理,可以由本人去,也可以委托他人去交警大队处理,也可以自主在网上查分并接受处理。具体情况如下:1、如果是现场处罚的,警察会给你的驾驶证开具处罚决定书,然后去银行交罚款的,谁去都行,不要超期;2、如果是非现场处罚的,如电子曝光,这主要是针对车,因为警察不知道当时是谁开的,所以,车主带行驶证、驾驶证去接受处罚,驾驶证可以是别人的,也可以由别人代去处理;3、违章行为的审核和更新到数据库需要一定时间,一般正常情况下,在普通公路上,3-7天就会接收到违章通知。不是的,由驾驶人去即可。除非是车主本人违章的,必须车主亲自去处理。一般来说,通知显示是电子警察拍摄的违章行为,假如是正面拍摄的,需要本人前去处理,如果是后面拍摄的,那么,只要拥有有效的正式驾驶证就可以去处理。可以不是车主去处理,但是需要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有扣分的话还需要提供驾驶证
亲亲为您整理的相关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200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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