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号之前认证的发票算上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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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号之前认证的发票不能算上月的。本月认证的增值税只能抵扣本月的增值税。因为增值税也好,所得税也罢,都是“向后抵扣/抵减”的,不会有追溯。即使是所得税汇算清缴发现上年度全年预缴所得税时产生多交的所得税了,也只会抵减下一年度应交的所得税,増值税同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停保是每个月15号之前办理么
停保不一定是每个月15号之前办理,这需要根据地区情况来定的,具体由地方社保局规定。劳动法没有规定,员工15号前离职,公司可以不交社保。而且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和责任,不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的,将会根据法律进行处罚。公司和员工社保缴纳的相关法律规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劳动者15号前离职,公司可以报停社保,但是职工在职期间,用人单位是应缴纳社保的,所以用人单位应当足额缴纳员工当月的社会保险。
每个月15号发工资是不是压了半个月
不是的。1、工资计算期间为每月1日至月底。工资发放时间根据单位的会计核算方式不同而不同,可以在本月发放本月的工资,也可以是本月发放上月的工资。
2、用人单位工资的计算期间与会计期间应当是一致的,即每月工资计算期间为某月1日至某月月底,按实际公历日历天数计算。具体工资发放时间受单位经济条件及会计核算速度的影响,有早有晚。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按月及时发放工资。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第十条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停保是每个月15号之前办理么
停保不一定是每个月15号之前办理,这需要根据地区情况来定的,具体由地方社保局规定。劳动法没有规定,员工15号前离职,公司可以不交社保。而且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和责任,不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的,将会根据法律进行处罚。公司和员工社保缴纳的相关法律规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劳动者15号前离职,公司可以报停社保,但是职工在职期间,用人单位是应缴纳社保的,所以用人单位应当足额缴纳员工当月的社会保险。
每个月15号发工资是不是压了半个月
不是的。1、工资计算期间为每月1日至月底。工资发放时间根据单位的会计核算方式不同而不同,可以在本月发放本月的工资,也可以是本月发放上月的工资。
2、用人单位工资的计算期间与会计期间应当是一致的,即每月工资计算期间为某月1日至某月月底,按实际公历日历天数计算。具体工资发放时间受单位经济条件及会计核算速度的影响,有早有晚。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按月及时发放工资。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第十条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