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经济损失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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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经济损失的认定标准:特大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大于100万元;重大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但小于100万元;较大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大于1万元但小于10万元的事故;一般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小于1万元的事故。《追诉标准》解释为:重大经济损失也称直接损失。
法律依据:
《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六十五条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重大误解的认定标准
重大误解的认定标准:(1)行为人因为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2)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3)造成较大损失。《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此外,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
纯粹的经济损失算不算侵权行为
纯粹的经济损失如果是由于侵权导致的,一般算侵权行为。如果不是由于侵权导致的,则一般不算侵权行为。非因绝对权之侵害,而由其他原因致使的单纯经济上的不利益,是纯粹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六十五条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重大误解的认定标准
重大误解的认定标准:(1)行为人因为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2)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3)造成较大损失。《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此外,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
纯粹的经济损失算不算侵权行为
纯粹的经济损失如果是由于侵权导致的,一般算侵权行为。如果不是由于侵权导致的,则一般不算侵权行为。非因绝对权之侵害,而由其他原因致使的单纯经济上的不利益,是纯粹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