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法人流程和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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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1、去工商局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去工商局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3、去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4、去税务局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二、公司法人变更的资料有: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股东会决议:3.章程修正案:4.对原法人的免职文件:5、对新法人的任职文件:6、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7、新法人身份证复件:8、新法人属历表及签字备案书;9、原(新)法人兼职总经理的,提交总经理任职证明:10、指定委托书:11、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法人变更股权需要哪些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同“设立登记”)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也可以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股东签字盖章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法人变更流程
公司法人变更流程为:
(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二)工商局受理、换照: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7、股东会决议;
8、新法人身份证明;
9、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受理后10个工作日领取。
(三)质监局受理、换照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法人的身份证明;
3、新营业执照副本;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受理后5个工作日领取。
(四)国、地税局受理、换照:
1、旧国、地税税证正、副本;
2、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6、本年度全套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及税局要求提供的材料。受理后5个工作日领取。
(五)银行开户许可证受理、换证。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三十条 【出资不足的补充】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人变更股权需要哪些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同“设立登记”)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也可以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股东签字盖章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法人变更流程
公司法人变更流程为:
(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二)工商局受理、换照: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7、股东会决议;
8、新法人身份证明;
9、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受理后10个工作日领取。
(三)质监局受理、换照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法人的身份证明;
3、新营业执照副本;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受理后5个工作日领取。
(四)国、地税局受理、换照:
1、旧国、地税税证正、副本;
2、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6、本年度全套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及税局要求提供的材料。受理后5个工作日领取。
(五)银行开户许可证受理、换证。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三十条 【出资不足的补充】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