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离婚时财产该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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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与的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夫妻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就归一方所有,不参与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