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手续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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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协议离婚的手续如下:1、夫妻双方应携带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婚姻登记员在审查证件合格后,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3、婚姻登记员向双方颁发离婚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具体办理流程为:一、夫妻双方共同、亲自提出离婚登记的申请夫妻双方应当携带的材料: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2、结婚证原件;3、离婚协议书;4、双方个人的近期免冠照片(2寸)二、初审 1、婚姻登记机关是否有管辖权;2、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3、离婚协议书是否自愿、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4、双方是否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5、双方的结婚登记是否在中国内地办理的。三、受理1、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意愿;2、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3、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四、审查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五、接收材料六、30日的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内可随时撤回离婚登记的申请。七、离婚冷静期满30日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冷静期满后30日内,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双方撤回离婚登记的申请,婚姻关系不解除。八、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4、撤销。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不成,或者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应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
协议离婚流程如何办理手续
协议离婚的法定条件有:1、夫妻双方有进行合法的结婚登记;2、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议离婚;3、协商达成一致;4、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书中载明了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有哪些流程
1、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有这些:(1)男女双方就子女抚养、离婚、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订立离婚协议;(2)双方携带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等材料前往当地民政局,填写离婚登记表;(3)民政局审查离婚材料;(4)经过离婚冷静期,双方亲自领取离婚证。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1、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有这些:(1)男女双方就子女抚养、离婚、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订立离婚协议;(2)双方携带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等材料前往当地民政局,填写离婚登记表;(3)民政局审查离婚材料;(4)经过离婚冷静期,双方亲自领取离婚证。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具体办理流程为:一、夫妻双方共同、亲自提出离婚登记的申请夫妻双方应当携带的材料: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2、结婚证原件;3、离婚协议书;4、双方个人的近期免冠照片(2寸)二、初审 1、婚姻登记机关是否有管辖权;2、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3、离婚协议书是否自愿、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4、双方是否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5、双方的结婚登记是否在中国内地办理的。三、受理1、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意愿;2、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3、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四、审查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五、接收材料六、30日的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内可随时撤回离婚登记的申请。七、离婚冷静期满30日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冷静期满后30日内,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双方撤回离婚登记的申请,婚姻关系不解除。八、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4、撤销。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不成,或者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应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
协议离婚流程如何办理手续
协议离婚的法定条件有:1、夫妻双方有进行合法的结婚登记;2、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议离婚;3、协商达成一致;4、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书中载明了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有哪些流程
1、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有这些:(1)男女双方就子女抚养、离婚、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订立离婚协议;(2)双方携带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等材料前往当地民政局,填写离婚登记表;(3)民政局审查离婚材料;(4)经过离婚冷静期,双方亲自领取离婚证。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1、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有这些:(1)男女双方就子女抚养、离婚、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订立离婚协议;(2)双方携带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等材料前往当地民政局,填写离婚登记表;(3)民政局审查离婚材料;(4)经过离婚冷静期,双方亲自领取离婚证。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