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营利性活动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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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公职人员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界定:“营利性活动”,是指各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活动,主要包括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以及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六条 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7-29
公务员营利性活动界定
如果亲属开办企业,其孩子是公职人员,帮忙对接工作上的事情,其孩子不要报酬的情况下,是否有问题?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公职人员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界定:“营利性活动”,是指各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活动,主要包括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以及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六条 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亲,你好!目前遇到类似情况了吗?
如果亲属开办企业,其孩子是公职人员,帮忙对接工作上的事情,其孩子不要报酬的情况下,是否有问题?
亲,你好!没有获得报酬
不会算是盈利性活动的。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亲属企业相关业务能与其孩子单位要求符合,拟定合同及合作内容都呈单位领导审批签字,是否会有问题?
亲,你好!这个是不会有问题的。
孩子只有没有进行有营利性活动或者从中获利就没事。
没有获利,
亲,你好!只要没有获利和参与营利性活动那就没事。
只是在工作中会推荐其亲属的企业,但是没有跟领导汇报与亲属之间的关系,当正常咨询合作,所有合作手续,发票其孩子签经手人,审核人审批人都是领导签名同意再合作。
亲,你好!这个没有关系的,这些步骤都是合理的,并没有什么违规的行为。
目前是有人说你们的行为怎么样吗?
没有人说,只是会担心,怕某些行为没做好,影响其孩子的前程,那以后家属企业与孩子单位工作业务对接,需要注意些什么?
亲,你好!只要行为不是太过于像走关系的都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在工作上的对接正常进行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