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不做了,工人十几年的工龄,又没有社保,也没有劳动合同老板怎么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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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29
工厂不做了,工人十几年的工龄,又没有社保,也没有劳动合同老板怎么赔付
你好,一种方法是员工向当地人社局起诉,要求老板补偿十几年的社保,因为公司必须帮助员工缴纳社保这个是法律规定的。还有一种规定是老板向员工支付两倍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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