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的烟酒不能开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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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①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消费品
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③纳税人销售旧货
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旧货是指经营旧货的单位销售旧货,而非企事业单位“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政策依据:国税函〔2009〕90号,财税〔2014〕57号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26
为什么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的烟酒不能开专用发票
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收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请您稍等
您好,我是百度问一问的咨询律师,我正在阅读您的问题哦,请您多等待我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①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②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消费品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③纳税人销售旧货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旧货是指经营旧货的单位销售旧货,而非企事业单位“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政策依据:国税函〔2009〕90号,财税〔2014〕57号
您好,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这是属于专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这在法理学上叫禁止性规范,是规定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或者必须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禁止性规范也可以说是一种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的区别在于:义务性规范是设定作为义务,禁止性规范却是设定不作为义务。也是一种强制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明确、肯定,不允许有任何方式的变更或违反的法律规范。强制性规范表现为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两种形式,或者说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绝大部分都属于强制性规范。 既然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就具有了禁止性,强制性的特点,这个是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
非常感谢您的咨询,真诚的希望我的回复能够给您带来帮助,如果还有问题也可以继续向我咨询,我会竭尽所能给您提供最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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