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怎么维护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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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维护版权的方式包括:与侵权者协商;向主管著作权的部门举报投诉;向法院提起诉讼。版权的保护范围包括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外国人、无国籍人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的作品等。
一、申请版权登记是向哪个申请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者申请版权的时候,应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或者国家版权局提出申请。
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国家版权局委托,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二、文字作品的版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文字作品的版权保护期限根据下列情况确定:
1、作者为公民,其保护百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死亡后50年,从最后死者的死亡时间开始。
2、法人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以来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发表权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50年,截至作者死亡后50年12月31一天;如果是合作作品,截至最终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的发表权的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至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12月31但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作品的,不再受到本法保护。
三、稿费付给权利人的版权还归谁
作者行使著作权,往往是通过许可他人的方式来实现的。报刊社依据作者的投稿,取得该作品在本报刊上刊载的权利。这种刊载权实为作者许可报刊社行使的出版权(包括复制权和发行权),和所有使用受保护的作品一样,作者有权因许可报刊社使用作品而获得著作权使用费(稿酬),报刊社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作者支付稿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一、申请版权登记是向哪个申请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者申请版权的时候,应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或者国家版权局提出申请。
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国家版权局委托,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二、文字作品的版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文字作品的版权保护期限根据下列情况确定:
1、作者为公民,其保护百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死亡后50年,从最后死者的死亡时间开始。
2、法人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以来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发表权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50年,截至作者死亡后50年12月31一天;如果是合作作品,截至最终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的发表权的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至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12月31但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作品的,不再受到本法保护。
三、稿费付给权利人的版权还归谁
作者行使著作权,往往是通过许可他人的方式来实现的。报刊社依据作者的投稿,取得该作品在本报刊上刊载的权利。这种刊载权实为作者许可报刊社行使的出版权(包括复制权和发行权),和所有使用受保护的作品一样,作者有权因许可报刊社使用作品而获得著作权使用费(稿酬),报刊社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作者支付稿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