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机构不能开了吗

罗仰侠
2022-12-18 · 法律顾问,投资融资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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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可以按照法程序开办教育机构。
一、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条件有哪些
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的规定,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私立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私立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民办学校的设立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要,具备《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等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实施职业技能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收养孩子应该办什么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收养人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并应办理收养登记,否则可能导致被收养的孩子在落户、入学、继承等方面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通常情况下,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如果收养孤儿、残疾人儿童或者弃婴的,可以收养多名子女。
具体来说,收养人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具备以上条件的收养人应当到县级以上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三、未成年可以开店吗?
不可以,未成年人无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可以帮忙父母的商业工作,但要兼顾学业与日常生活。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十六岁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和运动员。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身心安全的教育实践劳动、职业技能培训,不属于雇佣童工,允许其相关形式存在。由于法律的严格限制和保障,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开办营业性商业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第一条进一步厘清治理边界。尽快研制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就学科类培训与非学类培训的判别问题加以具体区分。对于各种学科延伸类培训活动,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凡是就“双减”九类特定学科相关内容进行专门教学,强调学科知识导向,而且服务升学考试的培训活动,一律按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此,按照国家层面的统一部署,各地应同步成立相关学科专家指导委员会,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进行审核把关。从现实条件出发,当前各地应重点查处相关机构出于规避“双减”而有组织有计划开展的各类违规培训活动,杜绝以素质教育之名行学科培训之实。
第二条加强综合执法。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地要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作用,同步构建起市监、住建、公安、网信、通管、银监、税务等多部门协同和街镇、村居等全方位联动的综合监管体系。其中,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对无证无照培训行为进行查处;住建部门要在街镇、村居的配合下,把无证无照培训活动全面纳入网格化监管系统;公安、银监、税务等部门则着力就机构恶意关停、抽逃资金以及偷漏税收等行为实施监管。此外,宣传、网信、通信管理和市场监督部门要联合对在线平台及网站进行管治,屏蔽下架各种违规家教APP,严禁发布涉及家教活动的媒体广告。
第三条强化监管力量。要对纷繁复杂、面广量大的无证无照培训特别是“一对一”家教活动实施有效治理,必须要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和相应的协调机制,并且要充实足够的管理力量。为此,各地要以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为契机,同步推动成立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职能机构,切实扩充和强化基层监管队伍,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共同履职的工作机制,同时完善“巡查发现、归口受理、分派协调、违法查处”等各环节相互衔接的监管系统。在条件成熟时,要推动组建独立建制的教育执法队伍。
第四条推进社会共治。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以及网络平台等各种资源,加大政策宣传和舆论引领,引导、教育和帮助广大学生及其家长树立起正确的成才观念和科学的育人理念,全面打破“以分取人”“唯分是从”“分分计较”的局面,恢复理性、平和心态。另一方面,要建立并畅通社会举报机制,通过各种管道和平台适时公布违法违规从事培训活动的从业者信息,纳入个人征信范围及诚信记录,对违规者实施联合惩戒,乃至吊销相应资质并实行终身从业禁止,形成全社会共管共建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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