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有偿补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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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补课是指教师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以获取经济利益或额外报酬为目的,从事课外辅导、补习(含提供食宿)的有偿服务行为。经教育部门或学校批准同意,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农村学校少年宫等履行兼职工作以及学校竞赛辅导等除外。
并对违反本办法的在职教师做出了受处分种类: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处分期间不得评优评先、晋升职称和提拔任用。
一、中小学周末补课违法吗
法定节假日学校补课属于违法的行为,一般是违反了我国《教育法》的规定,学校上课的时间必须是正常的日期,对于法定节假日是孩子休息的日期,学校是没有权利要求补课的。
国家已经出台相关文件禁止有偿补课了。根据《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第四条,各地教育部门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
中小学校领导要带头执行规定,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并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管理。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二、为什么要禁止学校校外培训
课外补习会给孩子造成严重的负担。孩子没有休息时间,每天都生活在高压下,得不到放松,家长压力也很大。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国家规定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不允许从事主科的培训;国家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课外补课的兼职工作;国家规定中小学不得补课。
并对违反本办法的在职教师做出了受处分种类: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处分期间不得评优评先、晋升职称和提拔任用。
一、中小学周末补课违法吗
法定节假日学校补课属于违法的行为,一般是违反了我国《教育法》的规定,学校上课的时间必须是正常的日期,对于法定节假日是孩子休息的日期,学校是没有权利要求补课的。
国家已经出台相关文件禁止有偿补课了。根据《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第四条,各地教育部门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
中小学校领导要带头执行规定,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并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管理。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二、为什么要禁止学校校外培训
课外补习会给孩子造成严重的负担。孩子没有休息时间,每天都生活在高压下,得不到放松,家长压力也很大。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国家规定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不允许从事主科的培训;国家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课外补课的兼职工作;国家规定中小学不得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