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代和明代法制指导思想的区别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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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12-25
秦代和明代法制指导思想的区别与联系
关于秦代和明代法制指导思想的区别与联系
秦朝的法制指导思想:
1. 法由一统。
2. 以法为本,凡事皆有法式。
3. 弃理任法,峻法严刑。秦朝奉行法家思想,打击儒家思想。
明代法制指导思想:
1. 刑乱国用重典。
2. 重典治吏。
3. 明刑弼教。
明代一条鞭法:
1. 原因:商品经济发展与白银流通量增加。
2. 内容:赋役合并,一概折银。
3. 意义:上承唐朝两税法,下启清朝“摊丁入亩”,是中国赋役制度上的重大改革。将丁银分摊到田赋中,即“摊丁入亩”,人头税彻底废除,国家对百姓的人身束缚进一步减弱。
古代中国的防灾和社会保障措施:
1. 兴修水利,治理河患。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就兴修了芍陂、都江堰、郑国渠等一批著名水利工程。秦汉以来,治理河患就一直是一项国家急务。
2. 储粮备荒,建立仓储制度。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常平仓和义仓。始于汉朝的常平仓,主要设置于各省州县,一直被视为最重要的官仓。义仓起于隋朝,它在政府监督下由民间自行管理。
3. 赈济是各级政府为帮助灾民渡过眼前难关而无偿发放救济粮款的救灾措施。具体形式有:发放救济粮款的谷赈、银赈;官府利用赈济钱粮兴办治河、修筑塘堰、海塘等工程的工赈;政府给灾民施粥、发放衣物等的粥赈、布帛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