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是否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周业恳
2022-12-18 · 公司事务,经济纠纷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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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民是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一、学校可以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生吗
法律明确规定,学校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招收女生,除非是特殊专业。法律还规定,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送学生出国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学校应根据女青少年的特点,从教育、管理、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以保证女青少年的健康发展。父母或者监护人必须履行保证适龄女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二、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什么
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
1、法律面前一切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权、出版权、集会权、结社权、游行权和示威权;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和人格权利,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投诉、起诉、举报和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而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和物质帮助的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科研、文艺创作等文化活动的自由;
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相同的权利;
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10、归侨和家庭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受国家的保护。
三、女生为男生打胎可以走法律责任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女方打胎后男方一般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在正常情况下,妇女享有生育或不生育的自由,作为对等,男性也理应享有生育的权利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公民有权利选择生育与不生育,不生育也不应当受到歧视;其实,妻子自主人流是对自己身体的一种处分,是对“不生育”的一种自由选择。结婚本身并不意味着双方必须有孩子,妻子无论是自主避孕还是堕胎,都不构成对丈夫的侵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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